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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「校園因應COVID-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」,自5月8日起請各校(園)依說明辦理。

2022/05/08

轉知教育部「校園因應COVID-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」,自5月8日起請各校(園)依說明辦理。

#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,以「確診個案」為核心,教育部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,自 111 年 5 月 8 日起,取消原「全校 1/3 或 10 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,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」規定,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,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,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。針對 5 月 8 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。

#幼兒園階段說明:考量疫苗施打尚未普及,確診個案如「確診前 2 日內」曾到校上課,其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(國小以下同班同學),全班暫停實體課程 3 天,並由學校提供 1 人 1 劑快篩試劑。